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颁布的国家根本大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原则和职权。宪法具有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都必须依据宪法,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2018年再次修订宪法,此为新宪法单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