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建伟朱建伟,陕西户县人,国家法官学院副研究员,北京市法学会法律文化分会理事,最高人民法院青年联合会委员。1999年就读于西北政法学院,2003年获西北政法学院学士学位,2008年获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位。作者长期从事法官培训综合管理、科研管理、司法案例研究等工作,致力于中国传统法制、法律思想及民间宗教、邪教问题研究。参与中央防范邪教办公室“惩治邪教相关法律问题研究”课题,任《惩治邪教相关法律问题研究》副主编,独立承担“中国古代邪教的形态与治理”课题研究。在《人民法院报》《法律适用》《京师法律评论》《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文集)》《法官与法治(论丛)》等报刊、丛书发表《传统法治与现代法治》《中国古代司法官培养制度的特征》《新中国十年董必武法治思想探析》《清末的近代*一次法官考选》《人治的传统与法治的信仰》《与秦人的法治精神》等学术论文二十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