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思远,毕业于清华大学法学院,先后获得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学位,现为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证券部合伙人;主要执业领域为证券合规、证券诉讼和商事诉讼、仲裁,擅长办理内幕交易、信息披露违法、欺诈上市、操纵证券市场、违规增减持等行政处罚案件和证券欺诈民事赔偿案件;执业期间,曾办理光大证券“乌龙指”内幕交易、风神轮胎信息披露违法、恒康医疗操纵市场、方正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等60余件证券类案件,并为中信证券、苏宁云商、毕马威、景林资产提供证券合规服务。此外,刘思远律师还擅长处理公司类纠纷,包括公司控制权争夺、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效力纠纷、上市公司和PE业绩对赌纠纷等,是多家上市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 刘思远律师是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理事,并被Legalband评选为2017年度“中国律界俊杰30强”。 研究成果: ·《论证券行政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以对财务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标准为例》,载易延友主编《中国案例法评论》(第*卷第二辑),法律出版社2016年版。 ·《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系统风险的认定标准和计算方法》,载郭锋主编《金融服务法评论》(第七卷),法律出版社2015年版。秦子甲,毕业于清华大学法学院,先后获得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学位,硕士阶段师从中国商法学泰斗、清华大学法学院首任院长王保树教授;同时在北京大学取得经济学双学士学位;具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资格、基金业、证券业、期货业从业人员等资格;曾供职于中信证券合规部、君泽君律师事务所投资银行部、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担任私募基金管理人景林资产的合规风控负责人,具有证券类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公司融资、证券发行、并购重组、证券交易结算(含信用交易、证券借贷)等较全方位的资本市场法律实务经验和宏观的视野。 研究成果: ·《私募基金法律合规风险管理》,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 ·《证券交易法律制度完善研究》,载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法苑》(第十卷),法律出版社2014年版,清华大学课题组核心成员。 ·《我国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保证金的法理基础与创新使用》,载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市场导报》,2014年2月。 ·《上市公司股票期权激励下的治理控制机制完善》,载王保树主编《商事法论集》(总第16卷),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