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雷厄姆·弗戈,剑桥大学法学院英格兰私法教授,主管教学的副校长。剑桥大学唐宁学院成员,林肯律师公会委员。研究领域包括返还法、衡平法与信托、合同法以及刑法。著述经常被英格兰的法院所引用。代表性著作包括《返还法原理》(牛津大学出版社),以及与保罗?戴维斯合著的《衡平法与信托:教材、案例和材料》(牛津大学出版社)。葛伟军,国民信托博士后工作站顾问。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校法律顾问。社会兼职包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商法学研究会理事、上海市法学会慈善法治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常务理事等。研究领域为民商法、公司法、信托法等。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学士)、英国剑桥大学法学院(硕士)、日本九州大学大学院法学府(博士),曾在美国西北大学法学院访学(富布莱特访问学者)。出版多部专著、译著和编著。李攀,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研究领域为信托法、公司法、海商法等。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方向为信托、基金及金融商事争议解决等。方懿,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研究领域为民商法、公司法、海商法等。毕业于清华大学(学士和硕士)、日本九州大学(硕士),现为上海瀛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