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导论
一、研究背景和问题意识
二、主要概念说明
三、研究框架
四、主要文献综述
五、研究方法
第二章中国法院对于行政规则的审查强度与运作机理
第一节上位法规定明确与否的区分标准
一、上位法是否已就下位法所涉政策或价值问题做出选择
二、上位法是否明确授权行政机关就某事项行使裁量权
第二节行政诉讼中法院对待上位法不明确之行政规则的态度归纳
一、结果肯定且审查较浅
二、结果肯定且审查较深
三、结果否定且审查较浅
四、结果否定且审查较深
第三节不同审查方式产生的机理及其问题
一、不同审查方式产生的机理
二、当前实践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行政规则司法审查强度的域外经验——基于
美国、德国实践的启示
第一节合法性审查的衰落和司法尊重的兴起
第二节美国法院对于行政决定审查强度的变迁
一、前新政时期(1933年以前,严格审查)
二、新政时期与前APA时期(1933~1946年,高度尊重)
三、APA制定后与前谢弗朗案时期(1946~1984年,司法审查重趋严格)
四、后谢弗朗案时期(1984年以后 ,司法尊重程度再次升高)
第三节德国行政法院对于行政决定的审查模式
一、德国行政法院的全面审查模式
二、对于德国法院低度尊重的反思
第四节影响司法审查强度的可能要素
一、立法机关的意图
二、行政机关的专业性与问题的复杂性
三、所影响权利的类型与影响的程度
四、其他影响司法尊重的因素
第四章影响司法审查强度的规则效力及其分类
第一节“效力”概念的再细分
第二节内容合法性效力与形式权威性效力的区别
一、法理学上关于效力的研究
二、内容合法性效力与形式权威性效力含义之不同
三、validity(效力)和binding effect(约束力)
第三节内容合法性效力和形式权威性效力区分的理论逻辑
第五章规范内容合法性效力的不同面向及其适用范围
第一节内容合法性概念的价值及其含混性
第二节不同的内容合法性
一、开放的内容合法性
二、封闭的内容合法性
三、半开放的内容合法性
第三节诸内容合法性的适用情形
一、开放内容合法性的适用情形
二、封闭内容合法性的适用情形
三、半开放内容合法性的适用情形
第四节行政司法领域内容合法性判断的不自足
第六章规则形式权威性效力与适用方式
第一节行政规则司法审查中层次的模糊性
第二节权威性的含义与分类
一、权威性的含义
二、权威性的分类
第三节行政规则的相对制度权威
一、立法授权
二、及时行政或试验行政需要
三、为全局性决策、重大决策等承担政治责任
第四节行政规则的理论权威
一、规则的形成过程的正式性
二、规制领域的专业性
第七章规则效力理论下的司法审查——对审查强度的重构
第一节内容合法性与形式权威性框架下行政规则法律效力的三步判断法
第二节合理性与理性:效力判断第二步中司法审查强度的不同层次
代结论:关于本书所涉各项区分的汇总
参考文献
附录本书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目录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