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 登录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
读书网-DuShu.com
当前位置: 首页出版图书人文社科法律理论法学行政规则的司法审查强度:基于法律效力的区分

行政规则的司法审查强度:基于法律效力的区分

行政规则的司法审查强度:基于法律效力的区分

定 价:¥32.00

作 者: 俞祺 著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丛编项:
标 签: 法律 行政法

购买这本书可以去


ISBN: 9787519720360 出版时间: 2018-03-01 包装: 平装
开本: A5 页数: 271 字数:  

内容简介

  根据我国和域外的实践做法,本书对影响法院审查行政规则强度的司法政策进行了规范层面的建构,将行政规则法律效力的不同作为导致法院有差别对待的原因。通过权*性刻度的划分,《行政规则的司法审查强度:基于法律效力的区分》设计了法院对于行政规则的三步审查法,并在第二步审查中根据相对制度权*和理论权*的大小区分了不抵触审查、理性审查与合理性审查三个不同层次的审查强度标准。

作者简介

  俞祺,1988年生,浙江宁波人;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北京大学法学博士,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访问学者;研究方向:行政法、宪法、规范性文件、地方立法。曾在《中外法学》 《法学家》 《法制与社会发展》 《政治与法律》《华东政法大学学报》《行政法学研究》等刊物上发表论文十余篇。主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一等资助课题、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等项目。

图书目录

第一章导论
一、研究背景和问题意识
二、主要概念说明
三、研究框架
四、主要文献综述
五、研究方法
第二章中国法院对于行政规则的审查强度与运作机理
第一节上位法规定明确与否的区分标准
一、上位法是否已就下位法所涉政策或价值问题做出选择
二、上位法是否明确授权行政机关就某事项行使裁量权
第二节行政诉讼中法院对待上位法不明确之行政规则的态度归纳
一、结果肯定且审查较浅
二、结果肯定且审查较深
三、结果否定且审查较浅
四、结果否定且审查较深
第三节不同审查方式产生的机理及其问题
一、不同审查方式产生的机理
二、当前实践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行政规则司法审查强度的域外经验——基于
美国、德国实践的启示
第一节合法性审查的衰落和司法尊重的兴起
第二节美国法院对于行政决定审查强度的变迁
一、前新政时期(1933年以前,严格审查)
二、新政时期与前APA时期(1933~1946年,高度尊重)
三、APA制定后与前谢弗朗案时期(1946~1984年,司法审查重趋严格)
四、后谢弗朗案时期(1984年以后 ,司法尊重程度再次升高)
第三节德国行政法院对于行政决定的审查模式
一、德国行政法院的全面审查模式
二、对于德国法院低度尊重的反思
第四节影响司法审查强度的可能要素
一、立法机关的意图
二、行政机关的专业性与问题的复杂性
三、所影响权利的类型与影响的程度
四、其他影响司法尊重的因素
第四章影响司法审查强度的规则效力及其分类
第一节“效力”概念的再细分
第二节内容合法性效力与形式权威性效力的区别
一、法理学上关于效力的研究
二、内容合法性效力与形式权威性效力含义之不同
三、validity(效力)和binding effect(约束力)
第三节内容合法性效力和形式权威性效力区分的理论逻辑
第五章规范内容合法性效力的不同面向及其适用范围
第一节内容合法性概念的价值及其含混性
第二节不同的内容合法性
一、开放的内容合法性
二、封闭的内容合法性
三、半开放的内容合法性
第三节诸内容合法性的适用情形
一、开放内容合法性的适用情形
二、封闭内容合法性的适用情形
三、半开放内容合法性的适用情形
第四节行政司法领域内容合法性判断的不自足
第六章规则形式权威性效力与适用方式
第一节行政规则司法审查中层次的模糊性
第二节权威性的含义与分类
一、权威性的含义
二、权威性的分类
第三节行政规则的相对制度权威
一、立法授权
二、及时行政或试验行政需要
三、为全局性决策、重大决策等承担政治责任
第四节行政规则的理论权威
一、规则的形成过程的正式性
二、规制领域的专业性
第七章规则效力理论下的司法审查——对审查强度的重构
第一节内容合法性与形式权威性框架下行政规则法律效力的三步判断法
第二节合理性与理性:效力判断第二步中司法审查强度的不同层次
代结论:关于本书所涉各项区分的汇总
参考文献
附录本书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目录
后记

本目录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