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诚信,男,1973年生,山东省嘉祥县人。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民商法学科带头人。1994年起任教于吉林大学法学院,2004年任教授,2005年任博士生导师;2007年至2010年任宁波大学“甬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吉林大学法学学士(1994)、民法学硕士(1998,师从崔建远教授)、法理学博士(2002,师从张文显教授),英国牛津大学法律系博士后研究(2003.10—2004.10,师从J. W. Harris教授)。曾在伦敦大学经济学院(LSE)(2000.9—2001.9,师从J. E.Penner教授)、哈佛大学法学院(2014.8—2015.9,合作教授为Henry Smith)做研究学者,在日本北海道大学大学院法学研究科任教(2003.8—2004.3)以及台湾地区“中央研究院”法律学研究所(2010.11—2011.2)做访问教授。代表性作品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文库”《现代权利理论研究》(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从法律原则到个案规范——阿列克西原则理论的民法应用》(《法学研究》2014年第4期)、《善意取得合同效力的立法解析与逻辑证成》(《中国法学》2009年第4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