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揣现实境遇下对改革发展的引领以望,成都法院在完成高法院下达的“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任务后,结合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又马不停蹄地启动了审判辅助人员制度改革工作的探索和实践。2016年7月,市法院制定出台了关于构建新型专业化审判团队的实施意见,在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实践的基础上,围绕健全完善符合审判权运行规律和成都法院本土实际的审判组织模式,对目标原则、组织结构、内部职权、运行要求和配套机制进行了细致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法官助理配置模式、作用定位和12项细化的审判辅助性工作职责。2016年12月,成都法院审判辅助人员制度改革试点研讨会召开,市法院制定下发了《成都法院审判辅助人员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确定了紧紧围绕司法责任制改革,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握人民法院审判业务工作及审判辅助人员队伍建设深层次需求,顺应发展方向,建立健全以分类管理、等级管理、团队管理为核心内容的审判辅助人员规范化管理机制,初步建立起既相对独立又各具特色的审判辅助人员配套管理体系和运行模式,确保审判工作的优质高效开展及审判辅助人员队伍良性发展的改革总体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