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中国资本市场发展与企业双重上市001
1.1 企业发展与资本市场003
1.2 中国资本市场004
1.2.1 中国资本市场发展概况004
1.2.2 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立007
1.2.3 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的问题011
1.3 中国企业跨境证券发行及双重上市016
1.3.1 中国企业境外融资016
1.3.2 中国企业的双重上市019
1.3.3 双重上市的法律冲突024
1.3.4 香港与内地资本市场监管制度的融合发展026
1.4 中国公司A+H双重上市相关制度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思路027
1.4.1 中国公司的双重上市模式受制于我国证券法律制度027
1.4.2 我国证券市场改革有助于双重上市模式多元化发展028
1.4.3 进一步放开中国公司境外上市030
1.4.4 H股上市是境外上市的最佳选择032
1.4.5 发行CDR能有效解决境外上市公司回归A股市场问题034
第2章 中国公司双重上市039
2.1 双重上市模式041
2.1.1 “由内向外”模式043
2.1.2 “由外向内”模式045
2.1.3 “同时上市”模式
2.1.4 其他模式049
2.2 中国公司境外上市050
2.2.1 境外直接上市的监管052
2.2.2 境外直接上市公司的境内股票发行及模式054
2.2.3 境外间接上市的监管060
2.2.4 境外间接上市企业的境内上市070
2.2.5 关于中国公司境外上市的利弊之争084
第3章 A+H首次公开发行的监管及标准087
3.1 香港及中国境内资本市场发展及监管体系092
3.1.1 香港资本市场发展及监管体系092
3.1.2 中国内地资本市场发展及监管体系101
3.2 首次公开发行制度105
3.2.1 香港首次公开发行制度108
3.2.2 中国内地A股首次公开发行制度110
3.3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标准117
3.3.1 香港股票上市标准118
3.3.2 中国内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标准123
3.3.3 香港及中国内地股票发行上市标准差异分析129
3.3.4 香港及中国内地股票发行上市程序差异及其分析137
第4章 A+H双重上市之保荐及承销制度139
4.1 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制度143
4.1.1 香港股票上市之保荐人制度144
4.1.2 中国内地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制度151
4.2 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承销制度158
4.2.1 香港市场股票承销制度163
4.2.2 中国内地股票发行承销制度171
第5章 A+H双重上市之信息披露制度181
5.1 股票发行及上市的信息披露186
5.2 香港股票上市之信息披露制度188
5.2.1 香港《公司条例》和《证券及期货条例》的相关规定189
5.2.2 香港《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关于招股章程的规定191
5.2.3 香港交易所《主板上市规则》关于信息公开的要求192
5.2.4 不当信息披露的法律责任194
5.2.5 关于H股发行人的信息披露要求197
5.3 中国内地股票发行及上市之信息披露制度200
5.3.1 《公司法》及《证券法》对信息披露的规定201
5.3.2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及其配套规定205
5.3.3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207
5.3.4 违反信息披露的法律责任208
5.3.5 关于A+H双重上市的信息披露要求210
5.4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特殊事项披露211
5.4.1 同业竞争的信息披露213
5.4.2 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216
第6章 A+H股票发行上市之法律冲突及解决227
6.1 法律冲突与跨境证券发行229
6.2 A+H双重上市的法律适用与法律关系234
6.3 A+H股票发行上市的主体认许236
6.4 A+H股票发行上市法律冲突244
6.4.1 A+H股票发行上市条件的法律冲突245
6.4.2 A+H双重上市的公司治理规范法律冲突246
6.4.3 A+H股票发行上市的程序法律冲突256
6.5 A+H股票发行上市信息披露的法律冲突257
6.6 A+H股票发行上市法律冲突的解决259
6.6.1 A+H股票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渊源259
6.6.2 A+H股票发行上市法律争议的管辖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