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于2009年开始启动了对2004年出台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18号令)的修订工作。从2009年以来,财政部先后几上几下征求各方面对18号令的修订意见。在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财政部于2016年基本形成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讨论稿)》。2016年4月,财政部在财政部网站上刊登了公开征集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讨论稿)》意见的通知。本书作者作为从2001年就开始从事政府采购工作的“政采人”,领受了对讨论稿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的任务,并且提出了共26条具体修订意见。 2017年7月11日,财政部正式颁布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7号令)。87号令采纳了作者提出的26条意见中的大部分内容。 87号令是一部亮点很多的部门规章,提出了很多新的要求、新的做法。新的要求包括采购需求和价格测算、邀请招标选择供应商的方式、采购人负责资格审查、国产产品不得把产品制造厂商的授权作为资格条件、同一品牌参加投标的处理、要对开标评标过程录音录像、赋予采购人组织重新评审和重新评标的权利、可以邀请未中标的供应商参加项目验收等,都属于创新性的制度安排。为了帮助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准确理解87号令,用好87号令赋予采购人的权利,从2017年7月20日,本书作者就开始在自己的微信公众号上对87号令进行逐条解读。为了满足读者的要求,我们把所有内容进行整理后出版,以飨读者。 在解读87号令中,本书作者没有拘泥于条款本身的内容,而是借对条款的解读,把招标投标的基本原理、相关知识和国际国内招标采购行业状况告诉大家。可以说,87号令解读本身也是一本招标投标理论知识的教科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