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戈》取“鲁阳挥戈”典,寓意一人之力挽狂澜于既倒,虽不见得能达成,但也要奋力挥出那一戈。 书中主角吴戈是山阳县吴老捕头收养的孤儿,曾为报吴捕头血仇,只身斩杀江南大盗,并在此役中顿悟刀法真谛。他武艺高超,才思敏捷,但行事低调,多年来恪守原则,因此连个捕头也没有当上。 土木堡之变后,朝廷局势波云诡谲,但庙堂易手,仍是权贵坐庄。风神镇一行,吴戈发现自己曾奉为圭臬的《大明律》并非普适真理,找不到心中出路的他,决意离开公门,浪迹江湖。在他行游的几年中,他的两个发小分别成为朝中名臣、江南巨富,而他仍是个不合时宜的小人物,甚至怀揣一身武艺,到码头上卖艺,在米行里做挑夫,这一切都源于他的固执。吴戈的老上司曾评价道:他永远不会有出路,他对抗的不是区区几个奸商贪官,而是芸芸众生心头的泥泞。发小的沦落让吴戈心灰意冷,无力抗争又不愿顺从的他最终选择自我放逐。与此同时,吴戈的内心丰富而细腻,他的感情汹涌澎湃,却仍旧形单影只。不是没有女人爱他,更不是他不爱女人,商行明珠、首辅千金、秦淮名妓,都曾为他的勇武侠义倾心;奈何他的固执和贫穷,让身边的女人们渐行渐远,或死或伤…… 他的其中一个文弱的同伴曾朝他吐了一口唾沫,不屑道:去他妈的行侠仗义。 这是一个不堪又浪漫的故事,在人心上猛泼冷水,却又在无望时留住一丝温热,这里面的坏人不绝对坏,好人更血肉健全,男人们壮志凌云,女人也不让须眉。 这里有成人世界的污浊,亦有残存的赤子天真。读之酣畅淋漓,不忍掩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