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云红,女,民革党员,国家法官学院副教授兼《法律适用司法案例》编辑;国家法官学院乡村振兴司法研究中心主任。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联合培养博士后,日本横滨国立大学法学博士,河北经贸大学经济法学硕士,河北师范大学英语语言文学硕士。研究方向为知识产权法学、合同法、司法制度。先后在《横滨国际社会科学研究》《河北法学》《知识产权》《政治与法律》《法律适用》《人民司法》等国内外期刊发表论文30余篇。主持和参与国jia级、省部级课题数项。其中,主持北京法学会2015年度课题《完善北京市人民陪审员制度研究》;主持中国法学会2016年度部级课题《人民陪审员主要认定事实实证研究》,研究成果被评定为优秀。 主要代表作有专著《表演者权比较研究——以中日著作权法为中心》(日文),《陪审制度比较与实证研究》《中日著作权法比较》,主编《人民陪审员认定事实审判指引》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