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大元,中国人民大学二级岗位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人事部“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级人选,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兼任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宪法学研究会会长、教育部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第六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宪法学》首席专家、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检察学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司法部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委员等职。 费迪南德 梅兰-苏克拉马尼昂,法国孟德斯鸠-波尔多第四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