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志忠律师作为我国*早从事公司业务的律师之一,曾在大型民营企业集团工作逾8年,亦在国内领先的投资银行服务4年,参与过上世纪八十年代首批民营企业股份制改造及其后的国际私募、境外投资、“新浪模式”国际并购及红筹上市和员工持股计划,主持**进行国有股减持的国有企业H股发行上市,首批中小板企业和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企业“新三版”挂牌上市,大型国有企业改制和国际私募,中小企业创业投资,私募股权基金设立、运营和管理;信托及委托投资;龚志忠律师还参与了42家企业集团重组财务公司的证券机构和业务并购设立证券公司,重组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整顿信托投资公司,设立和运营私募投资机构(包括券商直投机构和另类投资机构),上市公司重大重组和上市公司收购,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等业务。龚志忠律师能够流利使用中、英文工作。龚志忠律师业务领域为公司业务,包括企业并购、外商投资、企业私募、基金投资、公司投融资和重组、企业治理结构完善、风险控制和不良资产处置,尤其擅长结合中国境内外法律结构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提供企业股改、股权和债权私募、股票发行与上市、企业并购、资产重组等法律服务。龚志忠律师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执业人员培训讲师团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