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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反倾销法律与实务

美国反倾销法律与实务

定 价:¥58.00

作 者: 叶晓明 著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丛编项: 新时代法学学术文库
标 签: 暂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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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19722661 出版时间: 2018-07-01 包装: 平装
开本: A5 页数: 555 字数:  

内容简介

  《美国反倾销法律与实务》是《如何应诉美国反倾销》一书的第二版。本次修订继续保持原有风格,仍以非法律专业人士和企业管理人员为主要读者对象,帮助他们了解美国反倾销应诉的知识和技巧。为了增加可读性,在全书中穿插了具有画龙点睛作用的“应诉提示”以及一些作者亲身经历、亲自主办的案例。 《美国反倾销法律与实务》共分为五编二十一章。第*编全面、完整地介绍了美国反倾销的调查程序。第二编是本书的精华所在,讨论了如何确定倾销幅度、实质性损害和实质性损害的威胁等方面的应诉技巧与策略。第三编详细介绍了美国对于非市场经济国家的认定和对其进行反倾销调查的政策及规定。第四编是本书的另一亮点,着重介绍了初始或立案调查结束后,中国应诉企业重返美国市场的关键——行政复审程序。第五编简要说明了如何填写、回答美国反倾销的调查问卷。

作者简介

  叶晓明,原美国格威·舒伯·拜耳律师事务所国际贸易顾问。 北京人,1977年考入首都师范大学物理系,1982年获得理学学士学位。 1987留学加拿大,1992年获得物理学博士学位。后前往诺贝尔化学奖得主埃特尔教授主持领导的德国马普学会弗里茨-哈伯研究所,从事过渡金属表面化学吸附的计算机模拟研究,随后在加拿大UBC大学进行金属固体与离子液体界面动力学的研究工作。1999年加入美国格威·舒伯·拜耳律师事务所,专门负责指导中国企业的反倾销应诉工作。精通美国反倾销法律与程序,能够熟练运用SAS语言测试检查美国商务部的税率计算程序及结果。 在过去的二十年里,亲自承办了一百多例美国对中国产品的反倾销调查、各类行政复审、司法审查、反规避调查、反补贴调查、“337调查”等,包括六十多次现场核查,涉及几十种中国对美出口产品。 曾于2013~2016年在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民商法律学院任特聘教授,负责用中英文讲授经济应用数学、会计学、美国反倾销与反补贴实务等课程。 现在为北京市长安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负责培养、指导该所的国际贸易法团队。王建宇,原广东海派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 山西人,1986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获得法学学士学位。1988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获得国际经济法硕士学位。1999年获得英国莱斯特大学欧洲和国际商法硕士学位。2000~2002年获得香港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学位。1988~1993年,为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系国际经济法教研室讲师。1993~2002年,在深圳市政府经贸部门工作,负责反倾销应诉工作。2002年辞去政府部门工作并创办广东海派律师事务所。 在过去十多年反倾销应诉实务中,先后代理过中国上百家企业,帮助其成功应诉美国、欧盟、加拿大、印度等国针对中国彩电、木制卧室家具、23号永固紫、零售购物袋、CDR、DVDR、户外烧烤炉、烫衣板、铝型材、皮鞋等产品的反倾销、反补贴的原审调查、新出口商复审、常规年度复审等。所代理的国外对中国提起的第*起反补贴案——加拿大对从中国进口的户外烧烤炉反补贴案大获全胜。在该案中加拿大边境事务署*终终止反补贴调查,为中国企业及中国政府此后应诉外国对华反补贴调查案件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引起国内外广泛关注。 现为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民商法律学院院长。

图书目录

目录
引言
一、什么是倾销?
二、为什么反倾销?
三、美国反倾销法的产生和历史演变
四、美国反倾销法的法源
第一编美国反倾销调查程序
第一章申请与发起调查
第一节美国反倾销调查机关
一、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
二、美国商务部
第二节反倾销调查的申请
一、反倾销调查的申请人
二、申请书的主要内容
三、申请书的提交
四、立案前的通知与申请书的公布
第三节发起调查
一、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收到申请立即发起调查
二、美国商务部发起调查前的审查
三、发起调查的通知和公告
第二章国际贸易委员会初裁的法律程序与应诉时限
第一节国际贸易委员会做出初裁的时限
第二节发起调查公告的发布以及初裁时间表的确定
一、调查人员的组成
二、调查发起公告的发布及主要内容
第三节利害关系人提交参与调查通知
一、参与调查通知(entryofappearance)提交的时间和审查
二、提交参与调查通知的意义
第四节调查问卷的发出
一、调查问卷的作用和发出时间
二、不提交问卷的后果
三、调查问卷的主要内容
第五节调查官员的听证会
第六节调查官员的工作报告和法律问题备忘录
一、调查官员的工作报告
二、法律问题备忘录
第七节案情摘要和委员投票表决
一、案情摘要
二、委员投票表决
第八节初裁的公布以及法律意义
一、初裁的公布
二、初裁的法律意义第三章美国商务部初裁的法律程序与应诉时限
第一节调查期与企业应诉资格的判断
一、调查期的确定和意义
二、应诉资格判定的依据
第二节被调查产品范围的评议
一、被调查产品范围的确定和法律意义
二、评议的目的
第三节《数量与金额问卷》的发出与强制调查企业的选取
一、选取强制应诉企业的方法和依据
二、自愿应诉企业
三、抽样选取强制调查企业的程序
四、抽样结果与税率的关系
五、强制调查企业的利弊分析
第四节《分别税率申请表》的发出
一、《分别税率申请表》的目的
二、《分别税率申请表》的发放对象
第五节申请分别税率的新动向
一、收紧非市场经济国家应诉企业出口活动不受政府控制的事实判断标准
二、不再给予国有企业分别税率
三、如何确定与市场经济企业有关联的企业的分别税率
第六节替代国的确定与评议以及替代参数的提交
一、替代国的确定
二、替代国的评议和替代参数的提交
三、替代国替代参数提交的时限
第七节强制调查企业完整调查问卷的发出
一、完整调查问卷的作用和发出
二、完整调查问卷的主要内容和提交时间
第八节应诉企业商业专有信息的保护
一、商业专有信息的范围
二、申请商业专有信息保护的程序
三、商业专有信息的保护方式
第九节调查问卷中被调查产品物理特征的确定
第十节市场导向产业的申请
一、市场产业导向的标准
二、市场产业导向的申请程序
第十一节不应诉或没有按要求应诉的后果
一、使用“其他可获得信息”的情形
二、使用“不利推断”的情形
第十二节初裁的内容和后果
一、初裁的时限
二、肯定性初裁的后果
三、紧急情况的初步裁决
四、否定性初裁的后果
五、反倾销税率计算方法披露
第四章美国商务部终裁的法律程序及应诉时限
第一节美国商务部终裁的时限
第二节实地核查
一、核查的目的
二、核查大纲
三、核查的准备
四、核查的主要内容
五、律师的作用
第三节案情辩论摘要及反驳性辩论摘要
第四节听证会
第五节紧急情况裁决
一、紧急情况裁决的目的
二、判定紧急情况的标准
三、紧急情况裁决的做出
第六节美国商务部终裁的后果
一、肯定终裁的后果
二、否定终裁的后果
三、反倾销税计算方法的披露和计算错误的修改
四、通知国际贸易委员会
第五章国际贸易委员会终裁的法律程序及应诉时限
第一节国际贸易委员会终裁的时限
第二节终裁时间表的确定及公告
第三节调查问卷的发放
第四节听证会
一、听证会前的调查官员工作报告
二、听证会前案情辩论摘要
三、听证会前会议
四、公开听证会
第五节听证会后案情辩论摘要和最后评议
第六节案情辩论摘要和投票
第七节国际贸易委员会终裁的后果
第六章反倾销税命令的发布
第一节反倾销税命令发布的时限
第二节反倾销税命令发布的法律意义
第三节反倾销税的征收
第四节临时反倾销措施的“窗口现象”和第一次年度复审期间的确定
第五节初始调查阶段的产品排除
一、向美国商务部申请产品排除
二、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申请同类产品裁决
第七章反倾销调查的终止与中止
第一节反倾销调查的终止
一、调查申请的撤回
二、缺乏利益
三、美国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委员会的否定裁决
第二节反倾销调查的中止
一、中止协议的类型
二、中止调查的程序
三、中止协议对出口商或生产商的利弊分析
四、1995年中国蜂蜜案的中止调查
五、1997年中国定尺碳钢板(cut to length)中止协议
第八章反倾销税命令的产品范围和反规避的裁定
第一节反倾销调查的产品范围的确定
第二节反倾销税命令涵盖产品范围的解释和澄清
第三节依据产品描述确定的产品范围裁定
第四节依据规避调查的产品范围裁定
一、美国装配或完成的产品
二、第三国组装的产品
三、被调查产品的轻微改变
四、后期开发产品
第五节产品范围确定的调查程序
第六节有关规避的进一步讨论
第二编应诉技巧与策略
第九章倾销幅度计算
第一节定义和基本概念
一、倾销的定义和三个核心基本概念
二、关联人或关联关系
三、销售日期
第二节美国价格的确定
一、涉案产品
二、出口价格和构造出口价格的定义与区别
三、出口价格及构造出口价格的计算和调整
四、出口价格与构造出口价格的利弊比较
第三节正常价值的确定
一、外国同类产品
二、出口国市场价格和第三国市场价格
三、构造正常价值
四、低于成本销售
五、影响正常价值的因素及其调整
第四节非市场经济国家正常价值的计算
一、生产要素方法和基于该方法的正常价值
二、生产要素的客观确认、科学识别和准确计量
三、生产要素及有关费用利润的估价
第五节倾销幅度的计算
一、比较对象
二、比较方法
三、计算倾销幅度
第六节归零问题、目标倾销和差别定价
一、归零问题
二、目标倾销
三、差别定价
第十章应诉损害调查的策略和技巧
第一节同类产品
一、同类产品的概念
二、同类产品的判定标准
三、半成品分析法
第二节国内产业
一、国内生产的定义
二、关联方和进口被调查产品的生产商
第三节区域性分隔市场的产业
第四节累计评估
第五节可忽略不计的进口
第六节实质性损害
一、国内产业的竞争态势
二、倾销产品的进口数量
三、倾销产品的价格
四、倾销产品对国内产业的冲击
五、内需生产
六、反倾销申请书提交后的数据
第七节实质性损害威胁
第八节实质阻碍产业的建立
第九节因果关系的认定
第三编非市场经济国家和反倾销调查
第十一章非市场经济地位国家的法律概念、理论依据和确定标准
第一节非市场经济国家的法律概念和理论依据
一、非市场经济国家的法律概念
二、非市场经济国家的理论依据
第二节美国反倾销法的非市场经济国家确定标准
一、非市场经济国家的6个因素
二、非市场经济6个要素的分析方法
三、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实证分析
四、对美国拒绝给予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评价
第十二章美国反倾销法对传统非市场经济国家的特别规定
第一节一国一税制
一、理论依据
二、一国一税制的具体政策和做法
第二节替代国制度
一、替代国的选择程序
二、选择替代国考虑的标准
三、美国商务部有极大的替代国选择自由裁量权
四、木制卧室家具反倾销第一次常规年度复审及美国商务部对替代国制度的主动检讨
五、替代国选择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三章美国反倾销法对转型中的非市场经济国家的特别规定
第一节分别税率的申请
一、什么是分别税率?
二、美国商务部对中国应诉企业适用分别税率的历史演变
三、25年分别税率申请程序的重大修改与完善
第二节市场导向产业(MarketOrientedIndustry,MOI)测试
一、“市场导向产业测试”产生的背景
二、市场导向产业测试的确立——磺胺酸反倾销案
三、MOI标准在美国对华反倾销案件中的应用
四、对MOI标准的评价
第三节市场导向企业(MarketOrientedEnterprise,MOE)建议
一、MOE建议提出的背景
二、MOE意见征询的主要内容
三、对MOE建议的评价
第十四章《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第15条有关非市场经济的规定
第一节《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第15条的由来、内容以及法律意义
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第15条的由来以及内容
二、《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第15条的法律意义
第二节《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第15条的不同解读
一、中国学界与政府对第15条的解读
二、欧盟对第15条的解读
三、美国政府对第15条的解读
第三节中国政府通过WTO争端解决机制捍卫合法权利
一、中国政府请求与美国政府进行磋商的背景
二、中国政府请求美国政府磋商的争议措施
三、中国政府请求美国政府磋商的法律依据
四、中国政府采取“分而攻之”策略,选择欧盟作为突破口
第四编行政复审——企业重返美国市场的钥匙
第十五章反倾销税命令的常规年度复审
第一节追溯性征税
一、反倾销税的课征制度
二、追溯课征反倾销税制度的特点
第二节常规年度复审的提出与启动
一、有资格提出复审的主体
二、提出复审的时间要求
三、提出申请要具备的条件
四、复审启动
五、复审的可能结果
第三节常规年度复审程序与初始调查不同之处
一、复审不进行损害调查
二、调查期间的确定方法不同
三、计算倾销幅度的方法不同
四、核查与否以及核查的时间不同
五、填写调查问卷要求不同
六、微小倾销幅度的要求不同
七、汇率波动调查不同
八、反倾销税命令的撤销方式不同
第四节通过常规年度复审获得低税率,重新进入美国市场
一、成立专门的复审工作班子
二、精心准备试验性销售,认真应对真实销售分析
三、生产要素单耗的分析和替代价格
四、卖价方式的调整:FOB还是CIF
五、与美国客户合作
六、在美国成立分公司
七、认真对待全过程,特别重视收尾工作
第五节常规年度复审对出口商或生产商、进口商的负面影响
一、反倾销税的实际结税税率一直处于不确定状态,进口商不敢大量买货
二、复审周期长
三、成本高
第六节常规年度复审的获胜案例——蘑菇罐头
第十六章新出口商复审
第一节新出口商的法律概念
第二节新出口商复审申请的提交和复审程序
一、提交新出口商复审申请的要求
二、申请人应提交的文件
三、申请提起的时间
四、启动复审公告的发布
五、调查问卷的发出
六、实地核查
七、初步结果和最终结果做出的时限和意义
八、新出口商复审的撤销
第三节新出口商复审的法律与技术要点
一、新出口商资格的审查
二、精心设计试验性销售
三、生产要素的控制和税率测试
第四节新出口商复审的审查程序和常规年度复审程序的比较
一、申请人资格要求不同
二、申请提出时间不同
三、调查期间的确定方法不同
四、可以获得单独税率
五、作出裁决的时限不同
第五节美国新出口商程序的完善
一、22年1月开始实行捆绑税率
二、26年8月17日起暂时取消保函和其他担保形式
三、目前情况
第十七章情势变更复审
第一节国际贸易委员会的情势变更复审
一、国际贸易委员会情势变更复审的对象
二、国际贸易委员会情势变更复审的程序
第二节美国商务部的情势变更复审
一、美国商务部的情势变更复审的对象
二、美国商务部情势变更复审的程序
第十八章日落复审
第一节日落复审的程序
一、日落复审的发起
二、愿意参加复审通知的提交
三、参加日落复审的放弃
四、实质性应答的判定
五、日落复审调查的时限
六、日落复审的结果
第二节美国商务部对反倾销税命令日落复审的实体问题
一、倾销续发或再发的可能性
二、可能出现的倾销幅度大小
三、其他经济因素
第三节国际贸易委员会对反倾销税命令日落复审的实体问题
第四节中国企业参加日落复审的建议
第十九章司法审查
第一节上诉的主体
第二节提出上诉的时间
第三节可以被提起上诉的决定
一、对最终的或决定性的行政机关行为的上诉
二、对涉及“门槛”问题的某些关键裁定进行上诉
第四节审查的标准
第五节发回重审裁定和救济禁令
一、发回重审
二、禁止救济令
第六节向联邦巡回法院的上诉
第七节利用司法审查获胜的案例——阿司匹林
第五编如何填写调查问卷
第二十章国际贸易委员会的调查问卷
第一节调查问卷的适用对象
第二节调查问卷的结构和主要内容
第三节调查问卷填写的要求
第四节填写调查问卷的注意事项
第二十一章美国商务部的调查问卷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数量和金额小问卷
第三节《分别税率申请表》有关内容和填写要求
一、申请表的适用对象
二、申请表的结构和主要内容
三、对“完全由市场经济国家所拥有企业”的要求
四、提交申请表的要求
五、填写申请表的注意事项
第四节问卷A部分
一、调查问卷的适用对象
二、调查问卷的结构和主要内容
三、填写、提交调查问卷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第五节问卷C部分
一、调查问卷的适用对象
二、调查问卷的结构和主要内容
三、填写、提交调查问卷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第六节问卷D部分
一、调查问卷的适用对象
二、调查问卷的结构和主要内容
三、填写、提交调查问卷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第七节销售和成本的会计对账
附录一:美国反倾销术语汇编
附录二:2年1月1日至216年12月31日美国对中国发起的
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一览表
附录三:截至216年12月31日对美国出口仍受反倾销命令
限制的中国商品
第一版后记
第二版后记
跋:中美贸易摩擦“碰碰和”下的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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