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的企业在实行合伙人制度时,并不总是只吸纳那些能力素质完全合格的人才作为合伙 人。大多数企业的做法是:通过先改变人才们的身份(把那些“大致靠谱”的人才吸纳为合伙人),来促使人才们的能力素质提升,以便与其作为公司合伙人的身份相符。如此,便出现了两个问题:合伙人应具备的能力素质是什么?合伙人应如何提升自身的能力素质?对于上述两个方面的问题,本书作者认为,任何一家公司的合伙人所应具备的能力素质都包括五个方面:职业价值观、业务能力、团队管理能力、沟通协作能力、学习能力。合伙人的这五项能力素质越强,对其所在公司和其自身的价值/意义越是正面,反之便越是负面。提升合伙人这五个方面的能力素质,一个重要的途径就是,让合伙人在正确的理论和方法指引下持续地进行自我修养。合伙人修养自身五项能力素质的方法是,运用本书提供的“红黄绿灯法则”(类似于交通信号灯),来对自身的五项能力素质进行自我分析、评估与提升:当一位合伙人的某项能力素质不佳时,可以认为其该项能力素质处于红灯状态,而处于红灯状态的能力素质,是与其作为合伙人的身份完全不相符的;当一位合伙人的某项能力素质处于一般水平时,可以认为其该项能力素质处于黄灯状态,而处于黄灯状态的能力素质,是与其作为合伙人的身份不完全相符的;当一位合伙人的某项能力素质比较优良时,可以认为其该项能力素质处于绿灯状态,而处于绿灯状态的能力素质,才是与其合伙人身份完全相称的。运用上述“红黄绿灯法则”,人才们不仅可以对其自身的每一项能力素质现状进行“对号入座”,而且可以知道或找到自己应该努力的方向与注意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