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复一(1576—1625),字敬夫,号遯庵,人称元履先生,福建同安(今金门县)人。万历二十三年进士,授刑部主事。在郎署十七年后,始外放湖广参政,分守湖北。后晋升按察使、右布政使。光宗时,曾任山西布政使。后曾代总督云、贵、湘、粤军务,巡抚贵州,节制五省,赐上方剑,便宜行事。官至兵部左侍郎,病逝于军伍中,年仅50岁,明熹宗嘉其忠勤,赠兵部尚书,赐葬谥清宪。蔡复一自幼聪明过人,12岁便写出万余言的《范蠡传》。学博才高,下笔千言,尤工四六,诗出入于汉魏、晚唐之间。蔡复一文武兼备,时人誉之为“抚剑镇太平,举笔安天下”。著有《骈语》、《毛诗评》、《雪诗篇》、《遯庵全集》、《督黔疏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