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前言
引论
第一章王维与神韵派
一、开风气之先的王维
二、从无我论到心性论
三、山水诗与禅宗的审美化
四、论神韵
第二章从杜甫到韩愈
一、晚闻多妙教
二、儒与禅:活的综合
三、辟佛者的阅世语
第三章白居易与通俗诗派
一、持“定”之禅与否“定”之禅
二、“鹰”与庸人
三、通俗诗与白居易的俗文学实践
四、白居易的文学虚构观
第四章王安石与苏轼
一、尔必待我合掌膜拜耶
二、一性所谓无性
三、借禅以为诙
第五章黄庭坚与江西诗派
一、道者处至下
二、书之韵与诗之韵
三、吕本中、杨万里与“活法说”
第六章禅宗与文学批评
一、形式化与本体探求
二、境象说
三、悟入说
结语
主要参考书目
再版后记
前言
禅宗与文学的关系是一个范围广阔的课题。禅宗作为一种宗教思想和意识形态,在过去广泛地影响了中国的哲学、伦理、文学、艺术的历史发展,没有任何一种宗教思想像禅宗这样深入于世俗士阶层知识分子的人生观和世界观,甚至在现代仍在世界范围内为哲学思想和文学艺术活动提供某种刺激。“Zen”(禅)、“koan”(公案)和“Tao”(道)一样,都成为源于东方而进入世界各国语典的重要概念。
禅宗的思想或文献本身具有某种文学形式,例如公案便是一种形式独特,大量运用反讽、悖论,文学色彩很浓的文体,为许多文学创作乃至哲学写作提供了灵感。禅宗语录运用通俗口语,直接影响了宋代以后语录文体的形成和发展。更不用说许多禅宗僧侣和准僧侣(居士)用诗歌形式写作了大量的偈颂、拈唱,有些以通俗诗或白话诗形式写作的以劝世内容为主的诗歌,也往往渗透着禅宗情绪,广泛流传于民间,甚至与民间谣谚相混淆。宋元话本中据说还有“说参请”一类,显然渊源于禅宗的公案问答。这些都是禅宗直接运用文学形式为宣传自己的思想服务。
然而比较而言,禅宗与文学发生关系的更重要方面,是禅宗对世俗文学(主要是士阶层文学)的广泛渗透和影响,从文学创作的内容,直到某种文学风格和创作流派的形成,某些文学批评思想和方式的发展,都与禅宗纠葛在一起。甚至可以说,不将禅宗影响考虑进去,就无法勾画出唐宋以后中国文学发展的基本面貌。
当然,佛教或禅宗的原有教义是根本排斥文学的,从禅与文学各自的性质出发否定二者之间联系的观点也很常见。其中宋代刘克庄的意见很有代表性:“诗家以少陵为祖,说曰:语不惊人死不休。禅家以达摩为祖,说曰:不立文字。诗之不可为禅,犹禅之不可为诗。何君合二为一,余所不晓。”《后村先生大全集》卷九九《题何秀才诗禅方丈》,《四部丛刊》本。他从语言问题入手,将禅与文学判断为互不相容。然而如我们将要看到的,禅宗的语言观和文学对语言的运用,都不是单义的,并非单纯的否定或工具式的运用,二者同语言的关系恰恰是将二者联系起来的契机之一。
正如有从本质上否定禅与文学关系的议论,也有从抽象本质上探讨禅与文学的关联,乃至肯定诗禅为一的论调。与其他宗教思想和意识形态相比,禅宗与文学似乎有某种更为密切的关系。人们所关心的不限于禅宗与某个阶段、某种类型的文学的关联,而且很早就提出了禅宗与一般文学或文学本质的关系这种问题。这确实是一个值得深入思索的现象,禅宗为现代的“思”或“诗”提供的启示也恰恰是在这个方面。但我们首先要在一个具体的历史领域内提出禅与文学的关系这一课题,这就是首先形成这一问题的中国文学的具体历史领域。事实上,更为抽象的、根本性的问题差不多都是在这个具体领域内形成的。返回到具体领域,才有助于我们理解更为抽象的问题。
而且应当强调的是,禅宗与中国传统文学的关系,正如存在主义与现代文学的关系那样,是一种深刻的人生感受和社会意识形态内容与文学的关系。这种内容自然地进入那个时代的文学,为文学所挥之不去。正如禅宗不曾作为一种抽象的理论体系存在过,它也不是作为一种抽象观念、作为一种形而上体系或单纯的思想方法,对文学产生影响。它不是偶尔地被文学选作自己的题材或可资借鉴的创作手法,而是随着禅宗对整个中国思想文化产生的深刻影响,既作为文学所反映的现实内容之一,又作为当时人理解这种现实的方法和手段,与文学结下不解姻缘。因而了解文学与禅宗的关系,必须从这种具体的现实内容、具体的人生感受乃至创作者的具体思想活动入手,这种工作是抽象的观念体系的构建和推演所无法代替的。
因而,这本探讨性的著作采取的方法,仍是迄今为止处理文学史现象的最常见的方法,即选择一些有代表性的作家,从他们的具体创作内容乃至思想活动入手,探讨这种内容的逻辑或思想的逻辑与文学形式逻辑的相互关联,在了解其创作实践的基础上进而探讨文学观念和文学批评的发展情况。这种方法也许会带来两方面的遗憾:一方面,为了掌握作家思想活动和创作活动的主要方面和意义,我们可能忽略了作家与禅宗接触或使用禅宗语言的其他比较一般的材料,乃至更为广泛的与禅宗有关的文学史料,使得这本书在史料的占有上远远称不上丰富和完备;另一方面,我们总是离不开作家的思想分析乃至传记性研究,有可能使人感到太落形迹,既犯了现代文论所批评的执着于作者主观意图的错误,又与“禅”这个题目本身“不可凑泊”的空灵性质太不相符。
然而,就禅宗所影响的主要是属于精致文化的文人创作而言,选择一些最有代表性的作家,仍是掌握这一文学传统的发展脉络的最有效方法。而且只要我们无法将思想性这个范畴完全排除在文学之外,我们就不能忽视决定作品个性特征的作家的具体社会环境和思想活动。在中国文人的带有自传性的主观抒情作品中,我们所接触的作家思想活动实际上并不是主观的创作意图,而是作品的客观内容本身。这种思想活动或心灵活动直接敞开在我们面前,是我们回避不了的。我们在读这种思想活动时所要注意的,就是不能把它们化简为某种创作意图或动机,而是要恢复其作为一种精神活动在具体生活层次上的完整性,体味属于作者个人的、产生于他的具体生活环境的各种特殊的个性化的思想看法,从而了解禅宗思想如何作为其中一种因素发挥作用。
禅宗思想,尤其是它在文学中的表现,常常被人们描述为一种只能“意解”、“心求”的难以把捉的“禅味”或特殊境界,或者是包含机锋和理趣的一种隽永而逸出常规的特殊概念活动或机智训练。因而,文学中的禅宗思想与其他思想比较起来,似乎是最不适于分析,最缺乏客观判断标准的。然而,这种窘境也恰恰是一般性地描述诗禅关系——无论是古人的片言只语还是近人的皇皇巨著——所难以避免的。它所忽略的恰恰是禅宗影响于文学的具体媒介,即创作者的具体的社会人生感受和思想活动。事实上,如果如一些学者所强调的,禅是超概念、超逻辑的,无法用思想的方法而只能用体验的方法来领悟,那么只要禅宗还是一种以人类共通的意识活动为基础的精神现象,留给它的活动地盘,除去各种神秘化的说法不算,便只有个人的精神活动领域了。我们所了解的接受禅宗影响的具体作家的思想活动及其在文学作品中的具体反映,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是通过文学途径帮助我们认识禅宗。通过我们与这些古人之间的“活的交流”,我们有可能真的是以体验的方法来认识禅宗。体验恰恰是文学阐释中的一个非常有活力的概念。
当然,我们的重点还是在文学活动本身。因而,在许多情况下,我们并没有局限于作家与禅宗交往的事迹或谈论禅宗的文字,而是试图在禅宗思想的背景上比较全面地考察作家的创作活动,并通过他们涉及某一历史阶段的一些最主要的文学发展趋势,从而将禅宗的影响综合进文学发展的基本面貌中去。然而,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说,探讨禅宗与文学的结合这一既属于宗教又属于艺术的人文现象,是为了在认识这两种不同层次的人文现象本身的性格和特征的同时,认识它们与人类自我认识相关的意义和价值,认识人类文化现象多种层面下所蕴含的人类精神活动本身。因而,我们不能满足于实证主义的历史考证方法,尽管我们丝毫不能轻视史料的发掘和梳理工作。另一方面我们也不能忘记,人类的精神活动本身就是历史的产物。如人们所公认的,禅宗只能产生于中国的特殊历史条件。同样,禅宗与文学的结合也发生于特殊的中国历史环境,始终体现出中国文学的历史特征,因此我们必须从这个历史环境出发。
再版后记
《禅宗与中国文学》初版于1993年。此次再版,改正了一些明显错误,另外对一些表述生硬之处有小幅修润。对全书其他内容,则未有改动或补充。本书中的某些部分,如杜甫和白居易两章,笔者后来又有论文或专书讨论,读者可以另行参看。其他部分,例如宋代作家各章,笔者缺少后续研究,仍止步于本书中的讨论。
在本书出版后,1994年陈尚君、汪涌豪等学者对司空图《二十四诗品》的真伪提出质疑,对其产生时代的推测或为明代,或为元代。其后又有学者对此提出不同意见,展开讨论。如果这一质疑被证实,本书第六章中的部分论述应当加以修正。但在目前仍为学术疑案的情况下,笔者仍维持原有观点,有待将来进一步澄清或改正。
读者可以看出来,我在写作此书时作为主要理论参照的,一是存在主义学说,一是由法兰克福学派而来的“西马”或“新马”学说。这也是80年代在国内介绍广泛并产生很大影响的两种学说。不能否认,这种理论参照确实为本书写作提供了新的视野和很多灵感。但现在来看,它们也标志着一种思想界限(当然,笔者的把握程度更有难以克服的局限),恰恰是需要后来进一步反思的,也是本书中最需要重新思考的部分。但我的学术训练和工作重点都有很大限制,在写作本书后尽管没有放弃思考,对世道人心的看法较之从前也有所变化,原来使用的一些概念现在也已弃置,但对这些重要学说本身尚无力重新梳理,对此课题也难有进一步开拓。所以,我十分期待有学者能以深厚的学养、对中西文化真正精深的体认,对此论题提出更具现代意义、更有启发性的意见。
2013年小雪后于北京清华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