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气象局在河北省气象局和邢台市人民政府领导下,根据授权承担邢台市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为国家建设和社会生活提供气象服务,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预报预警能力明显增强,防灾减灾效益显著,自1954年成立以来,经过几代气象人的不懈努力,邢台气象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在基础观测、预报预测、防灾减灾、防汛抗旱、决策服务、人工影响天气、依法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较大成绩。特别是近年来在2016年“7.19”特大暴雨过程气象服务、2016年和2017年两届国际公路自行车赛等重大活动气象保障等方面都发挥了突出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