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渎职类犯罪
1.缺乏重大过失之主观罪过的行为不成立玩忽职守罪
——段某喜涉嫌玩忽职守案
2.适当履行岗位职责的行为不成立玩忽职守罪
——王某国涉嫌玩忽职守案
3.缺乏期待可能性的不作为不成立玩忽职守罪
——许某平涉嫌玩忽职守案
4.与危害结果不具有刑法上之因果关系的行为不应受到刑事处罚
——张某军涉嫌滥用职权案
5.不可避免的法律认识错误阻却滥用职权罪共犯的成立
——李某平涉嫌滥用职权案
二、贪污类犯罪
6.公司经理借用公司名义谋取高额利益的行为不成立贪污罪
——陈某伟涉嫌贪污案
7.被告人基于法律认识错误而作出的有罪供述不应作为认定其有罪的证据采信
——刘某姗涉嫌贪污案
8.“灰色支出”是否用于公务存疑时不应计入贪污数额
——杨某城涉嫌贪污案
9.村支书以个人名义将“复耕费”借给他人使用的行为不成立贪污罪
——曹某华涉嫌贪污案
10.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缺乏犯意沟通的行为不成立贪污罪的共犯
——金某勇涉嫌贪污案
11.国家工作人员与非国家工作人员相互沟通、分别利用各自的职权侵占单位资产的行为,分不清谁起主要作用时,应认定为职务侵占罪
——郭某立涉嫌贪污案
12.国有单位领导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用于单位日常公务开支的不成立贪污罪
——张某平涉嫌贪污、受贿案
三、贿赂类犯罪
13.国家工作人员以非职务的“劳务”因素收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成立受贿罪
——李某萍涉嫌受贿案
14.国家工作人员仅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不成立受贿罪
——蔡某政涉嫌受贿案
15.受勒索借给他人财物并因此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不成立行贿罪
——马某萍涉嫌行贿案
16.行政执法监督人员非行政执法人员
——群某公司涉嫌单位行贿案
四、职务侵占类犯罪
17.将过节发放的礼品折换为现金并虚增数额报账的,犯罪数额应以虚增的部分为准
——李某亮涉嫌职务侵占案
18.单位管理人员擅自截留单位资金抵债的行为不成立职务侵占罪
——李某宏涉嫌职务侵占案
五、挪用类犯罪
19.银行行长违反内部贷款规定贷款给他人的行为不成立挪用资金罪
——张某功涉嫌挪用公款案
20.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用公款买车自用并约定以车改后的车补归还车款的行为不成立贪污罪
——李某龙涉嫌挪用公款案
六、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
21.符合客观情势的行为即使导致严重危害后果也不成立犯罪
——张某杰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案
22.没有参与煤矿生产经营的投资人非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实际控制人
——赵某平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23.肇事者住院期间逃逸的非法律规定的“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逸”
——王某霞涉嫌交通肇事案
七、扰乱公共秩序类犯罪
24.聚集职工在企业内部罢工维权的行为没有扰乱社会秩序
——赵某强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
25.偶尔与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一起实施违法行为的行为人不成立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李某民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26.村委会因与占用本村土地的企业发生各种纠纷,而数次聚集村民阻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行为,不成立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吴某京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八、扰乱市场秩序类犯罪
27.将拥有合法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违规出租给他人使用的,不会扰乱市场秩序
——高某军涉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案
28.偶尔买卖少量医疗设备的行为,不宜认定为非法经营罪
——潘某银涉嫌非法经营案
29.一方因重大过失而签订、履行显失公平的合同,相对方因缺乏诈骗犯罪的主客观要件而不成立犯罪
——张某彦涉嫌合同诈骗案
30.以真实身份、真实资产签订的担保借款合同,即使借款人随后处置了担保资产,也因在签订合同时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不成立犯罪
——杨某嵩涉嫌合同诈骗案
31.借款人与银行工作人员通谋,伪造房产证抵押贷款的行为,不成立合同诈骗罪
——王某法涉嫌合同诈骗案
九、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类犯罪
32.账目、资金去向清晰的担保公司负责人,因经营原因资不抵债时,不成立集资诈骗罪
——郭某江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33.担保公司中仅领取薪酬而不参与实际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不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主犯
——白某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34.与银行工作人员共谋,伪造他人签字贷款并用之归还之前在该行贷款的行为,不成立贷款诈骗罪
——康某平涉嫌贷款诈骗案
十、侵犯财产类犯罪
35.利用委托人出具的空白委托手续侵占委托事项涉及的财产之行为,非诈骗犯罪
——罗某红涉嫌诈骗案
36.警察控制下的盗窃行为不应成立犯罪既遂
——赵某亮涉嫌盗窃案
37.政府不应成为敲诈勒索罪的被害人
——李某佑涉嫌敲诈勒索案
38.犯罪对象认识错误下的强取他人财物抵债行为不成立抢劫罪
——李某平涉嫌抢劫案
十一、妨害司法类犯罪
39.书面合同销毁无法复原的情形下,不能认定合同诈骗罪
——张某功涉嫌虚假诉讼案
40.委托看守所监管人员给涉嫌犯罪的亲属之同案犯通风报信的行为,不成立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张某菲涉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
41.同时犯不成立共同犯罪
——王某玉涉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
42.辩护人依法给犯罪嫌疑人释法的行为非“威胁、引诱”的犯罪行为
——何某立涉嫌辩护人妨害作证案
43.诈骗案的被害人改变控告之初的陈述帮助被告人洗脱罪名的行为,在诈骗案没有判决之前不应先行裁判
——冯某杰涉嫌包庇案
44.教唆犯的处罚应轻于或同于实行犯的处罚,不应不处罚实行犯仅处罚教唆犯
——王某奇涉嫌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案
十二、侵犯人身权利类犯罪
45.妻子对不学无术的丈夫具有一定的管教权,该权利的行使不成立非法拘禁罪
——张某萍涉嫌非法拘禁案
46.协助抓捕网上追逃的逃犯过程中,对逃犯实行相应的强制措施,不成立非法拘禁罪
——张某霞涉嫌非法拘禁案
47.法律上明文规定的对向犯应按各自的罪名分别定罪处罚
——李某国涉嫌拐卖儿童案
48.间接因果关系不属于刑法上应负故意犯罪刑事责任的因果关系
——马某强涉嫌故意伤害案
49.来历不明的介入因素对被害人死亡有影响作用时,应减轻或免除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王某伟涉嫌故意伤害案
50.与被害人存在直接矛盾的同案犯指控其他同案犯是教唆犯的口供,在缺乏相关证据相印证的情况下,应该不予采信
——蔡某奇涉嫌故意伤害案
十三、刑事诉讼代理类
51.被告人对其不合常理的行为无法做出合理解释时,应推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梁某平合同诈骗案
52.醉酒驾车故意撞人后又继续冲撞不特定路人的行为成立数罪
——张某涛故意杀人案
53.在非法拘禁他人过程中使用暴力致人死亡的,应直接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李某朝故意杀人案
54.出于报复目的聚众毁坏他人财物的行为,属于寻衅滋事罪的“无事生非”
——闫某民故意毁坏财物案
55.变造金融票证诈骗银行未遂的,同时成立变造金融票证罪和金融凭证诈骗罪(未遂),应择一重罪适用
——石某军金融凭证诈骗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