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理解“物业”的概念?
2.物业由哪些部分构成?
3.业主身份是如何界定的?
4.业主在物业管理服务中有哪些权利与义务?
5.如何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6.业主大会有哪些职责?
7.业主委员会有哪些职责?
8.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具有哪些权利与义务?
9.物业业主和使用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有哪些?
10.前期物业管理纠纷的具体情节有哪些?
11.签订购房合同时开发商制定物业管理合同合法吗?
12.开发商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有约束力吗?
13.开发商“赠送物业费”承诺对物业公司是否有约束力?
14.开发商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是否可以修改?
15.开发商委托自己的子公司担任前期物业服务公司合法吗?
16.开发商可以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中约定减免业主物业服务费吗?
17.小区内的公共设施的权属究竟归属开发商还是全体业主?
18.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小区还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怎么办?
19.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未履行完毕,业主可以解聘物业服务公司吗?
20.前期物业管理公司遭解聘后,拒绝退出怎么办?
21.物业服务合同属于委托合同还是服务合同?
22.无书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时,业主和物业公司的法律关系如何认定?
23.业主以没有看到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公司签订的合同为由,拒交物业服务费合理吗?
24.如何认定物业管理公司的违约责任?
25.物业服务公司能以住户没有产权证,并非业主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吗?
26.房屋承租人、借用人等引起物业服务纠纷是否适用《物业管理条例》规定?
27.物业服务公司收支情况是否应该向业主公开?
28.业主能以物业服务未达到标准为由拒付或要求降低物业服务费吗?
29.业主能以开发商违约为由拒绝交纳物业管理费吗?
30.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时,物业服务公司可以不为其提供物业服务吗?
31.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公司有权停水、停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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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