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有效地解释中国经济法的内部构成,为经济法总论与经济法分论之间的沟通提供新的可能途径,《中国经济法学:一种知识系统论的研究视角》从知识系统论的研究视角出发,反思中国经济法学知识系统的结构,梳理出现有经济法学理论的基本研究路径,即国家与社会之间的经济法学,与干预和协调之间的经济法学,以及在很大程度上与这些理论的产生具有密切联系的法学语境。在此基础之上,通过对中国经济法学研究的内部和外部需求的观察,寻找出一种替代性或补充性的中国经济法的解释模式。探讨这一解释模式的基本分析路径,就是在以“法律行为”的法学功能作为参照系的知识场景中,将“经济法行为”确立为中国经济法学的核心范畴和新的范式。内在于此一理论模式的基础性内涵,则是在所遵循的“行为→权利(力)→责任”的推进路径之中,通过采取类型化的分析方法,建构起与中国经济法学空间相适应的法权体系和责任机制的基本构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