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和*高人民法院的要求,人民法院在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过程中应当做到:一是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二是要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严惩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对犯罪情节较轻的其他参加人员要依法从轻、减轻处罚;三是要加大财产刑惩处力度,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四是要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执行“三项规程”,增强证据意识、程序意识,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基于上述要求,在汇编整理《简明扫黑除恶办案一本通》时主要侧重于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有关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具体规定;二是刑事涉案财产的处置规范;三是庭审规范和保障辩护律师合法权益的*新规定;四是办理刑事案件“三项规程”。此外还有相关的案例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