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认为《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创立了民族国家主权平等的基本原则,以法律形式确认国家在边界内拥有权力,是近代国际法的起点。近年来也有学者提出,和约的历史地位和国际法价值被人为地抬高,它只是一个被赋予过多偶像意义的历史文件。在这种情况下,《与近代国际法/法学文库》从法律史的视角出发,通过追溯和约生成的历史背景和社会基础,梳理和约的缔结过程和文本规定,重新审视和约与近代国际法的关系,省察和约的国际法地位。通过《与近代国际法/法学文库》分析,可以发现,和约中的“主权”实为神圣罗马帝国的“邦君权”,并非近代国际法意义上的“主权平等”原则,和约的意义在于各方突破了宗教统一性的约束,达成对现实的妥协,至少在现实中接受了多样性的存在,并试图维护这一秩序框架。和约是各方理性地追求利益大化的结果,为规范和限制各方的权力争夺、确保各方和平共处提供了文本依据和法律框架。和约塑造了近代国际法的走向,它所奠定的国际法律实践还在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