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为制度之母。当我们对某种法律现象进行深入探究时,就必定关注它背后所体现的文化基因和表达。“中国文化”与“中国民法”同样存在紧密的互动关系。中国传统民法观念和民法制度生成于中国古代社会历史文化环境中,体现了中国古人在历史发展变迁中做出的具有中国风格的历史选择和文化自觉。中国传统民法艰难的形式变革和价值转型,肇始于近代西方文化的强烈冲击。近代中国民法与西方民法的趋同与限度,有力地诠释了中国近代民法与文化发展的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当代中国《民法总则》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民法典编纂的立法宗旨,提升了塑造当代中国民法文化发展的新高度,反映了中国法学界以唯物史观整合优秀文化资源的价值底蕴和文化自信。中国民法典的编纂唯有结合文化语境,才有可能构建中国民法的“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