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兴良,男,汉族,1957年生,浙江义乌人。1981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学系,获法学学士学位;同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1984年获法学硕士学位;1988年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大学国家与法治发展研究院刑事法治研究中心主任。主要社会兼职: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学科评审组专家。主要学术研究领域:刑法教义学与刑法哲学。主要奖项:1997年入选国家教委首批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1999年当选全国杰出中青年法学家,2000年获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2004年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007年获评美国法律社会学会国际学术奖,2010年获日本刑法学会名誉会员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