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选取中美两国的数字内容产业为研究对象,对比两国数字内容产业的行业发展情况、产业政策及以版权法为核心的法律制度。通过分析近三年来两国数字内容产业的发展情况,对比两国产业发展的特征,总结出各产业之间的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从两国数字内容产业的政策维度进行分析,将两国的不同时期的产业政策以相应的时间节点为依据进行切割,划分为不同的发展时期。由于美国的数字内容产业起步较早,产业发展较为成熟,形成了一批以好莱坞、迪士尼等为代表的全球内容产业发展的引领企业。我国的数字内容产业在发展初期有着较强的行政管制色彩,随着市场机制发展的不断健全,我国的数字内容产业发展在国家的政策引领下逐渐走向规范,迎来了历史发展的黄金期。两国的法律制度层面,分别从立法、司法和行政执法三个角度进行分析,比较分析两国的不同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