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塔姆勒(1856-1938),柏林大学教授,德国新康德主义法学派宗师,自然法理论的重要代表,与当时新黑格尔主义法学大师约瑟夫?柯勒同为德国法哲学领军人物,对韦伯、拉德布鲁赫、凯尔森、康特罗维茨等人产生重要影响,也是民国时期著名法学家吴经熊的老师。施塔姆勒的代表作包括《正义法的理论》、《现代法学之根本趋势》、《论历史法学的方法》、《经济与法》、《法学理论》、《现代的法理论和国家理论》、《法哲学教科书》等。 译者简介:姚远,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2011级博士生,主攻法理学、西方法律史、法学方法论。 发表的论文: 1、《关于霍姆斯的若干评注》,载邓正来主编《西方法律哲学家研究年刊》(2009年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2、《围绕的虚拟访谈》,载邓正来主编《西方法律哲学家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