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碧然,1975年8月生,法学博士。撰写的调研报告10余次得到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参与执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07年度规划基金项目“司法解释判例化研究”(编号:07JA820038),与导师吴越等人合作完成《司法解释判例化研究》一书在法律出版社出版。执笔完成多项*高人民法院重大理论课题、重点调研课题,其中,《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调研》获全国法院第五届调研工作成果评比二等奖;执笔完成*高人民法院重大理论课题《人民法院司法功能定位及相关问题研究》在法律出版社出版。作品被收入万鄂湘主编的《司法体制改革与刑事法律适用问题研究》、景汉朝主编的《司法成本与司法效率实证研究》,以及厦门大学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办的《东南司法评论》等著作或论文集中。曾获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二等奖、三等奖,两次获中国·西部法治论坛一等奖,获首届中国·民族区域法治论坛二等奖,获第二届宁夏优秀法学研究成果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