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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辩护新路径

有效辩护新路径

定 价:¥68.00

作 者: 薛火根 著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丛编项:
标 签: 暂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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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19732394 出版时间: 2019-04-01 包装: 平装
开本: 16 页数: 297 字数:  

内容简介

  《有效辩护新路径》通过研究和梳理自己承办过的30件案件,分别讨论了程序辩护、审前辩护、案例检索、调查取证、非法证据排除、重组涉罪现场、专家辅助人出庭、专家论证、法律适用、量刑辩护等多个方面的辩护经历,多维度地寻找有效辩护的新路径。

作者简介

  薛火根,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刑事专业组负责人。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和江苏大学。从事律师工作前,在江苏警官学院和原江苏省司法学校从事刑事法律、律师实务、法医学的教学与研究工作,执教10余年。 现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江苏省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江苏省人民政府、江苏省公安厅法律顾问,江苏省人民检察院院外专家,江苏省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东南大学法学院等多所高校客座教授,点睛网络律师学院高级培训师。 曾办理过大量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包括数起中央督办的重大案件、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贿赂案件、企业家经济犯罪案件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等。执业至今,每年办理重大、复杂的刑事案件近15件,所领导的刑事辩护团队每年承办刑事案件100余件,大量无罪、减轻、从轻的辩护意见被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采纳。 每年为法官、检察官、监察官、警察、律师、法科学生及企事业单位培训刑事法律和刑事辩护执业技能20余场次,特别是在点睛网络律师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北京大学法学院刑辩高级培训班的讲课深受广大律师学员的赞赏。在点睛网讲述的《刑事辩护业务介绍及风险提示》等课程,截止2019年3月15日,累计已有111220人次参与学习,并得到广泛好评。因在推进江苏公、检、法、律等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和刑事辩护专业能力提升等方面表现突出,先后被江苏省律师协会省直分会评为“优秀先进个人”、“行业贡献奖,被江苏省司法厅授予个人二等功。

图书目录

目录
海淘般的案例检索和专家辅助人质证助物业拆违出罪
——王贵华涉嫌故意毁坏财物无罪案
重组涉罪现场和重新鉴定还被告人清白
——张龙涉嫌故意伤害无罪案
证据比对辩无罪,蒙冤南国获赔偿
——蒋万国涉嫌抢劫无罪案
讯问笔录自说自记,银行转账货不对款疑罪从无
——郭海文涉嫌非法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不起诉案
经济纠纷陷囹圄,有效辩护洗冤屈
——单萍涉嫌拒不执行判决无罪案
排非动摇法官自由心证,律师团成功辩掉涉黑案
——黄雷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持有枪支、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窝藏罪部分无罪案
审前辩护三罪去二,调查取证推翻房产估价
——陆君涉嫌受贿、贪污、挪用公款部分无罪案
污点证人出庭接受质证,推翻控方供证一致指控
——金祥斌涉嫌受贿部分无罪案
单位之间拆借资金未谋私利不构罪,未经房价评估交易型受贿不成立
——王盛涉嫌挪用公款、受贿部分无罪案
生效判决巧为辩方无罪证据,证人三方核证洗去被告人冤屈
——陆志朝涉嫌贪污、受贿部分无罪案
揭开虚假债权转让,指控三罪实判其一
——金平涉嫌受贿、私分国有资产、滥用职权部分无罪案
血样矛盾否定血检报告,一人审讯口供不得采信
——汪明涉嫌危险驾驶、妨害公务部分无罪案
律师千里取证一剑封喉,多维度辩护五罪去三
——金钢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挪用资金、职务侵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一审部分无罪和二审改判案
私卡公用账不清,二审举证说理改缓刑
——江锋挪用资金二审改判缓刑案
错误辩护导致一审重判,重新鉴定二审“实报实销”
——张旭东故意伤害二审改判案
刑民交叉巧抓辩点,刑期改判罚金部分撤销
——杨新财职务侵占、行贿二审从轻改判案
探索法益保护内核,全案无罪辩护判缓刑
——魏强滥用职权、受贿发回重审部分无罪案
深入剖析法理法益,换偶行为应否入罪
——马小海聚众淫乱从轻处罚案
视听资料比对推翻证人证言,鉴定意见质证揭示有利结论
——周华中故意伤害改为过失致人死亡缓刑案
录像笔录对比否定关键事实,改变定性被告人获最轻判决
——邵智丽共同受贿改变定性从轻处罚案
律师涉罪身陷囹圄,审前辩护改变定性
——赵秋云职务侵占改为伪证从轻处罚案
准确区分此罪彼罪,起诉阶段改变定性
——胡俊保险诈骗辩为妨碍作证从轻处罚案
证词物证抓疑点,强奸未遂获缓刑
——徐兵强奸缓刑案
刑事侦查可以大胆推理,精准辩护必须小心求证
——张磊交通肇事减轻处罚案
管辖异议缩短羁押,简易程序从轻处罚
——张健非法持有枪支缓刑案
专家辅助人质询司法会计鉴定,控方证据存疑法庭“实报实销”
——蒋良产受贿从轻处罚案
违反不规范的电子招投标行为应否入罪
——李小龙串通投标从轻处罚案
三被告人当庭对质动摇贪污共谋,刑民交叉疑罪从轻
——丁新彬贪污减轻处罚案
敏感案件敢辩真辩,国法政策有机运用
——许强受贿、滥用职权从轻处罚案
辩诉交流去疑罪,判例检索显成效
——陶清等六人非法买卖、储存危险物质缓刑案
后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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