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施行,明确要求提出保护与发展道地中药材,“道地中药材”是指经过中医临床长期应用优选出来的,产在特定地域,与其他地区所产同种中药材相比,品质和疗效更好,且质量稳定,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中药材。浙江省历来重视和保护发展道地中药材,制定实施了一系列的规划和实施计划。近年来,全省各地积极出台关于扶持中药材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为了及时总结宣传各地在推动保护发展道地中药材方面的工作举措和成功经验,出版《浙产道地药材保护和发展对策》,其中包括了中药材特色农业强镇创建、各地经验介绍、“浙药好药”介绍、中药材发展大事记等,供各地学习参考。旨在进一步推动全省中药材产业向高质量、高水平、高竞争力发展,争取走在全国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