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修订,主要是根据中国民法典民法总则的*新规定以及民法典物权法草案的相关精神,进行了修改。本书的第六版修订主要修改和增加了以下内容:1.在第三章第二节增加第三部分即“不动产登记程序”,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进行了说明。2.按照《民法总则》关于诉讼时效的*新规定,修改了第二章第五节关于物权保护和诉讼时效的内容。3.在第九章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按照目前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改革试点经验,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法》修正案(草案)的意见,进行了全面改写,增加了第五节即“土地经营权”部分,阐释了三权分置的基本规则,特别是对土地经营权进行了全面说明。4.在编纂民法典分则各编中,已经把居住权纳入了立法计划,成为民法典物权编草案的组成部分。为教学需要,将居住权列为独立的用益物权,与地役权一起在第十一章中作了全面说明。5.对书中存在的一些不当之处,进行了适当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