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对法治的慎重选择——西方思想家的法治观
第一节 秩序对于人类的意义
一、自然界存在有序模式
二、用规则管理人际关系成为常态
第二节 西方关于法律起源的两种典型说法
一、社会契约论:国家和法律能使人们过上好日子
二、社会连带关系说:通过法律满足人们共同生活的需要
第三节 用法律控制人性、保护自由
一、法律的任务:控制人的自私本性、增强社会本性
二、法律的目的:保护和扩大自由
第四节 法治是人类可期的、代价较小的治国方式
一、历史大搜索:人治典范没几个
二、柏拉图的眼泪:从哲学王统治到依法治国
三、亚里士多德的明智:法治优于一人之治
四、近代以来思想家的传播:法治是最基本的需要
第五节 法治的要求
一、六位现代法学家描绘的法治图景
二、两份《法治宣言》包含的理念
三、“世界正义工程”法治指数试图达到的目标
第二章 法律保障下的自由——西方思想家的自由观
第一节 自由的重要性
一、洛克:自由是其余一切的基础
二、卢梭:放弃自由,就是放弃自己做人的资格
三、霍尔巴赫:哪里没有自由,哪里就没有祖国
四、勒鲁:使人自由,就是使人生存
第二节 不可转让的权利:思想(思考)自由
一、斯宾诺莎:想法子控制人心的政府是暴虐的
二、爱尔维修:自由地思考和自由地传达是社会幸福的基本条件之一
三、伏尔泰:思想自由是一种自然权利
四、霍尔巴赫:思想自由是好政府的支柱之一
五、密尔:个体精神自由,社会才能进步
六、葛德文:从四个角度论证思想自由
七、费希特:驳斥欧洲流行的三种限制思想自由的观点
八、雪莱:对思想见解不能惩罚
第三节 言为心声:言论自由
一、斯宾诺莎:强制言论一致是不可能的
二、孟德斯鸠:开明国家不应禁止讽刺文字
三、葛德文:不可能制定出处理政治或宗教争论的规则
四、伏尔泰:每个人都享有发表意见的权利
五、潘恩:人人都有保有自己意见的权利
六、雪莱:言论自由不仅是权利,而且是义务
七、黑格尔:言论自由是社会的“安全阀”
八、密尔:缺乏讨论有害于人类精神福祉
第四节 一切伟大智慧的乳母:出版自由
一、弥尔顿:出版自由是人权中不可剥夺的重要内容
二、雪莱:出版自由就像一个哨兵
三、伏尔泰:书不会误国
四、霍尔巴赫:惩办勇敢作家的政府就像任性的儿童
五、罗伯斯比尔:出版自由必须是完全的和无限制的
六、托克维尔:报刊是保护自由的最佳民主手段
七、杰斐逊:哪里报刊是自由的,哪里一切就是安全的
第五节 宽容:宗教信仰自由
一、弥尔顿:个人的良心就是终审法庭
二、洛克:没有确信,信仰就不成其为信仰
三、孟德斯鸠:要变更宗教,诱导比刑罚更为有力
四、伏尔泰:宗教宽容
五、霍尔巴赫:一个人遇到的阻力越大,就越重视自己的信仰
六、杰斐逊:宗教信仰完全是个人的私事
七、黑格尔:国家与宗教必须分立
八、雪莱:每种宗教都没有理由受到排斥
九、葛德文:遵奉国教的制度是一种盲目屈从的制度
第三章 人类对尊严的渴求——西方思想家的平等观
第一节 平等的三个根据
一、霍布斯:自然使人在身心两方面的能力平等
二、霍布斯:相等的时间可以使人们在同样从事的事物中获得相等的分量
三、哈特:人总是要睡觉的,而在睡梦中是无法控制别人的
第二节 平等的意义(重要性)
一、马布利:平等是最大的福利源泉
二、勒鲁:平等是社会的基础
三、德沃金:平等的关切是政治社会至上的美德
第三节 平等的含义(内容)
一、苏格拉底:几何学的平等
二、柏拉图:给每人以公平对待
三、亚里士多德:分配公正与矫正公正
四、霍布斯:富人犯罪加重处罚
五、孟德斯鸠:平等的真精神
六、伏尔泰:平等最自然而又最荒诞
七、卢梭:要想做到法律平等,必须实现财富平等
八、霍尔巴赫:正是不相同,才促使人们相互帮助
九、潘恩:赞同法国废除贵族制
十、罗尔斯:确立正义的两个原则
十一、德沃金:政府要给予每个人平等的关切
第四节 抨击奴隶制的思想
一、古希腊智者:根据自然,大家在各方面都是平等的
二、斯多葛学派:将平等原则适用于奴隶
三、孟德斯鸠:奴隶制在性质上就不是好制度
四、杰斐逊:奴隶制严重亵渎了人类的自然权利
五、黑格尔:奴役他人是不法的
六、人类废除奴隶制度大事记
第五节 男女平等的思想
一、柏拉图:各种天赋才能同样分布于男女两性
二、勒鲁:爱情本身意味着平等
三、密尔:法律应赋予妇女选举权和参政权
四、17世纪以来女性争取权利、获得法律地位的进程
第四章 如何构筑社会——西方思想家的立法观
第一节 社会的工程师:关于立法者的素质
一、柏拉图:立法者经常要求自己回答两个问题
二、西塞罗:法律是一种自然力
三、阿奎那:应当理解“君意即法”的真正含义
四、卢梭:立法者在一切方面都是国家中的非凡人物
五、拉德布鲁赫:法律法则只是人类的发现
六、葛德文:不变的理性是真正的立法者
七、哈耶克:法律先于立法
第二节 中庸之光:关于立法精神
一、孟德斯鸠:“适中宽和”应当是立法者的精神
二、卢梭:严刑峻法是凭空想象出来的笨办法
三、霍尔巴赫:法律应该表现出宽大
四、贝卡利亚:仁慈是立法者的精神
五、杰斐逊:立法者的性格是仁慈
第三节 伟大的艺术:关于立法原则
一、孟德斯鸠:立法前先了解民情
二、卢梭:注意那些必须破坏的东西
三、霍尔巴赫:同一种立法不能适用于一切民族
四、离奇古怪的美国地方法律
第四节 必然的谐音:关于立法技术
一、法律对象要具有一般性(普遍性)
二、法律不能溯及既往
三、法律应具有可行性(550)
四、法律的体裁要精洁简约
五、法律应通俗易懂
六、法律规定要明确
七、法律不应自相矛盾
八、固定性与适宜性相结合
九、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
第五章 尊重并服从法律——西方思想家的守法观
第一节 政府及其官员应当模范守法
一、苏格拉底:一个想治理国家的人,应当成为守法的模范
二、柏拉图:官员是法律的仆人
三、西塞罗:高官腐败,其病毒会传染整个共和国
四、阿奎那:君主受法律指导力量的约束
五、斯宾诺莎:统治者公开违反法律,国家就不存在了
六、布雷克顿:法律造就国王
七、卢梭:统治者要严格遵守法律
八、霍尔巴赫:任何免除守法义务的行为都是对社会的侮辱
第二节 培育公民的法感情
一、伊壁鸠鲁:违反法律就是违反正义
二、柏拉图:人类必须遵守法律,否则生活就像最野蛮的野兽
三、斯宾诺莎:守法有利于幸福
四、杰斐逊:遵守法律是人民的最高义务
五、罗尔斯:公民不服从有助于改变“非正义法律”
六、德沃金:应正确对待少数人的善良违法行为
七、“秩序感”的养成:4个国家这样排队
第三节 在儿童心田播下守法的种子
一、柏拉图:儿童从小就必须参加符合法律精神的正当游戏
二、亚里士多德:少年的教育是立法家最应关心的事业
三、哈林顿:教育应使人们喜爱法律
四、洛克:将对德行的喜爱灌输进幼童的心田
六、霍尔巴赫:用美德教育影响人们的行为
七、潘恩:即使是一部坏法律也要遵守
参考文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