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临萍,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法学博士,国家二级大法官,全国首届审判业务专家,中国政法大学兼职应用型法学博士研究生导师。 参与起草制定*高人民法院《商事审判会议纪要》《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四)》《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关于审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三)》《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适用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意见》《刑事冤错案件精神损害赔偿法律适用指导意见》《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自赔案件程序的规定》《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多部重要司法解释及司法政策。参与*高人民法院牵头的《民法总则》编撰工作,参与《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全国人大法工委委托*高人民法院起草的立法建议稿起草编撰工作。 在法学核心期刊发表文章多篇。出版《杨临萍解读行政诉讼法》《〈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理解与适用》《行政许可法与司法审查》《中国司法审查若干前沿问题》《行政侵权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等多部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