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是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开考的第二年。根据司法部公告和大纲的要求,2018年、2019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以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主观题考试为一卷,包括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题型。具体考查科目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本书编者按照2018年法考中体现的改革精神和导向,依据2019年新大纲、教材,对题目和设问进行了大幅度的革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强调案例的实务性。本书选择的案例绝大多数都来自*高院和省高院的“真实判例”,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运用关键词进行寻找而确定的经典案例。当然,为了考试,也做了一定的“深加工”。其次,在题目设计上,更强调“多元化”和“开放性”设问,甚至具有预见性和创新性的设立了学科融合性题目,如法治理论与宪法的综合性考查,刑法实体法与刑事诉讼法的程序性考查相结合,民事诉讼法与民法的在侵权责任法部分的重合。比如,在刑法案例中涉及刑事诉讼法的程序性要求,在刑事诉讼法中需要刑法的知识才能确定管辖,等等。这个是作者的良苦用心,希望能帮助读者应对2019年的综合性题目。*后,在论述题上,再次强调“法律思维”的运用,必须“以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准绳”,从“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的逻辑思维出发,在掌握各个部门法的基本原则的基础上进行论述,才能体现专业性。 法考主观题的所有目的,都希望准法律人们能够像“法律人一样的思考”,而不是法条的搬运工,要找出法律规范与题目中给定事实的“涵摄点”。结论不仅要实现法律效果,更要实现社会效果。考生要通过阐明结论的形成过程和正当性理由,提高结论的可接受性,从而提升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发挥法律的定分止争和价值引领作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维护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曾子曰: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法律人也要以此为鉴,实现法的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