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红,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现任上海政法学院校长,兼任国际商会(ICC)仲裁与替代争议解决机制委员会副主席、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上海法学会仲裁法研究会副会长、上海法学会教育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协同创新中心首席专家、zui高人民法院“一带一路”司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华东政法大学中美老龄问题研究中心主任。主持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等十余项国家和省部级科研课题。独著和参与编写十余部学术著作和教材。在国内外杂志发表法学论文八十余篇。曾担任比利时根特大学、荷兰海牙阿瑟国际法学院、美国威斯康辛大学、美国天普大学、美国旧金山大学等校的访问学者和访问教授。曾被评为“上海市高校优秀青年教师”,获教育部 “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奖”,当选“上海第四届优秀中青年法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