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著作权侵权惩罚性赔偿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其内涵、性质、功能和历史演进的阐述,分析了著作权侵权惩罚性赔偿是一种集传统的民事、刑事和行政救济措施功能于一体的新型侵权救济制度。它不仅具有法哲学、法经济学、民法学和心理学上的正当理论基础,而且是完善现行著作权立法、有效遏制著作权侵权的现实需要;本书借鉴各国各地区的有益经验,充分考虑著作权侵权惩罚性赔偿与现有相关制度的衔接,从适用的原则、适用的条件、赔偿的范围、赔偿数额的确定、赔偿金的归属等方面对著作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进行了系统研究。本书以著作权侵权惩罚性赔偿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其内涵、性质、功能和历史演进的阐述,分析认为著作权侵权惩罚性赔偿是一种集传统的民事、刑事和行政救济措施功能于一体的新型侵权救济制度。它不仅具有法哲学、法经济学、民法学和心理学上的正当理论基础,而且是完善现行著作权立法、有效遏制著作权侵权的现实需要。本书借鉴各国各地区的有益经验,充分考虑著作权侵权惩罚性赔偿与现有相关制度的衔接,从适用的原则、适用的条件、赔偿的范围、赔偿数额的确定、赔偿金的归属等方面对著作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进行系统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