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已经明确,但长期以来,不同政府部门掌握着相关领域的自然资源,因为资源交易领域缺乏统一的标准和指导,出现了资源配置的诸多不合理,不公平现象,本书就围绕具有社会属性的公共资源交易进行了研究,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编 从公共资源交易及其行政配置和市场配置这两种配置方式入手,在反思当前部门法理论局限的基础上提出了公共资源交易法律规范系统的理论创新性意见。第二编从“横向”市场配置的民事法律关系,即私法层面,重点论证《招标投标法》与 《政府采购法》的现状、困境以及修正。第三编在 “纵向”经济管制的行政关系,即公法层面,从自然资源交易与国有资产交易两个视角展开研究。同时重点选择了土地、矿业权、资产交易、资产储备等具体方向加以深入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