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新形势下,新经济公司在成长过程中大多经历了多轮的融资,导致公司创始人的股权被稀释。“同股不同权”的双层股权结构有助于创始人在对外融资的同时保持对公司的控制权,逐渐成为新经济公司普遍采用的公司治理模式。我国科创板上市规则正式允许双层股权结构公司在科创板上市。 本书首先分析了双层股权结构的内涵、类型、发展历史以及潜在的法律风险,然后运用契约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偏好理论和公司控制权理论分析了双层股权结构的合理性。同时,本书结合美国、加拿大、新加坡、中国香港地区有关双层股权结构的*新上市规则,并与我国科创板规则进行比较,从而得出完善我国现有法律规则的启示。本书还以34家赴美上市的红筹上市公司为分析样本,论证双层股权结构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本书*后提出了建立并完善双层股权结构法律制度的框架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