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国家十分强调要加强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国家治理体系主要是由宪法为核心的国家法律体系和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体系组成的。国家治理体系涉及国家治理的方方面面,其中社会治理就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之一。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从封闭性社会向开放性社会,人类社会经历了漫长的变迁和发展过程。为了适应社会发展的变化,社会治理结构也经历了从统治型向管理型、服务型的转变。新时代,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治理又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比如,更强调政府的服务属性,把政府的服务对象当作顾客来看待;社会组织蓬勃发展,更强调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主体作用;政府与社会力量合作提供公共服务的情况出现;政府利用私营企业的管理技能管理公共行政内部的运作;更强调公众参与、权力下放、信息公开等。在我国,这些变化都是在法治国家建设的大背景下发生的,需要把法治的理念融入具体的实践之中。全面依法治国需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一体建设、共同推进。当前,在社会体制改革层面,我们已经用“社会治理”替代了原来的“社会管理”,这表明我国在社会转型时期,在经济体制转换、政治体制改革的新时代背景下,开始重新审视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开始重新定位政府的职能。这就需要完善社会治理理论,更加注重政治、经济、社会、生态和党建各领域的协调发展,这些做好了,我国的社会建设才能进入一个更高层次的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