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是调整市民社会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基本法,是民商法等私法的基础。基于私法自治的基本理念,民法规范多为倡导性、授权性、选择性、补充性、任意性规范。民法中缘何存在强制性规范?强制性规范与私法自治是否抵触?如何在民法的不同领域合理配置并科学设计强制性规范?如何协调处理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的关系?这些都是民法典编纂工作必须要解决的理论问题。如何正确识别、判断民法中的强制性规范?如何科学划分强制性规范的基本类型?如何正确理解和适用强制性规范的效力?这些都是民商事司法必须要掌握的裁判技巧。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科学技术的日益进步,权利意识的逐步演变,民法的价值理念和规范设计正在发生明显的变化。维护社会公序、保障社会公益、促进交易发展、守护道德伦理、保护生态环境等多元价值需求日益被民法所重视。基于维护公序良俗和保护社会公益、构建交易规则和促进交易安全、加强弱者保护和限制司法滥权等价值需求,当代民法中的强制性规范日益增加。在重视强制性规范作用的同时,清晰划分法律强制与意思自治的界限,防止公权对私法领域的不当干预,迫切需要对民法中的强制性规范进行全面、深入、系统的研究。近年来,学界对民法强制性规范的研究正在悄然兴起。现有成果大多集中在对民法强制性规范予以界定,并进行类型划分,以及在文本解释的基础上探讨如何对民法规范进行类型划分和司法适用,但这些成果明显欠缺从理论、立法、司法等多角度对民法强制性规范的全面系统性研究,尤其缺少从立法论层面对民法强制性规范的讨论,包括对强制性规范如何进行合理配置与科学设计。郭少飞同志所著之《民法强制性规范研究》从强制性规范的基础理论出发,认真探讨了民法强制性规范的概念内涵、法理基础、类型划分和规范效力。他结合民法典编纂实践,借鉴域外立法经验,从立法论层面认真研究了民法强制性规范的合理配置和科学设计问题,针对我国民法强制性规范条文冗杂、限制过度、表述不规范等问题,提出了具体的立法建议。特别是从司法论层面研究了民法强制性规范的识别判断、类推适用、法律续造和司法创制等问题,探讨了原则型强制性规范的适用情形和适用方式,运用文义解释、目的解释、历史解释、体系解释等方法,分析了规则型强制性规范的解释适用等司法技术问题。应当说,《民法强制性规范研究》是一本全面、系统研究民法强制性规范的新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