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詹姆斯·A.邦德(James A. Bond),西雅图大学法学院荣誉教授,曾任普及桑大学法学院(现西雅图大学法学院)院长,曾经任教于维克森林大学、华盛顿和李大学。年轻时曾参与民权运动,后长期担任公民权利保护基金会主席,他致力于为个人合法权利受公权力侵害的公民提供帮助。作为一位宪法学者,他主要关注最高法院如何行使权力以保护个人免受国家权力侵害的问题。译者:陈林林,法学博士、博士后,现为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博导,浙江大学法学理论学科点负责人,研究领域为法理学、司法决策的跨学科研究,译有《法律与道德》、《解读宪法》、《英美法中的形式与实质》等书,主持g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多项,获得省部级一等奖三次,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和浙江省151人才工程d一层次培养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