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由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7年9月1日表决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核安全法全文共八章、94条,分为总则、核设施安全、核材料和放射性废物安全、核事故应急、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核安全法全文共八章、94条,分为总则、核设施安全、核材料和放射性废物安全、核事故应急、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核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内容。目前,我国是世界核能、核技术利用大国,核电机组在建规模位居世界很高,核安全任务非常繁重。本次通过的核安全法对我国核能事业的发展、保障核安全具有重大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