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庆瑜,法学博士,现任河北大学副校长,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河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河北大学国家治理法治化研究中心主任;兼任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等学术职务;受聘担任河北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河北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河北省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委员等社会职务。长期从事法学教育与研究工作,主持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京津冀区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政策法律问题研究”等省部级以上研究课题10余项,出版学术著作和教材1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获河北省教育教学成果奖、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省级奖励6项。获评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层次人选、河北省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专家、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专家、河北省十大法治人物(2017)等荣誉称号。陆洲,男,湖北英山人,法学博士,河北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石家庄市井陉矿区检察院检察长助理。入选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河北省法治智库专家及河北大学“坤舆学者”。兼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理事及河北省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秘书长。迄今为止,主持国家社科基金1项,司法部、*高人民检察院、河北省社科基金等省部级课题4项。获河北省社科优秀成果奖二等奖、河北省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出版专著《论哈贝马斯程序主义法范式及其中国意义》《地方立法与国家治理现代化》,主编教材《法理学》,在《政法论丛》、《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法律方法》等刊物上发表多篇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