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权主义是英文feminism的翻译词,起源于十八世纪法国大革命时期奥兰普·德古热(Olympe de Gouges,又译辜杰)发表的《女权与公民权宣言》(简称《女权宣言》)。此后一直沿用于欧美各国。晚清时女权主义曾点滴传人中国,至五四时期才被大量介绍过来,音译为“弗弥湼士姆”,也有译为“妇女主义”的,但涵义一致,都指争取女子应与男子一样有天赋的自由、平等、财产等的权利。那么,何谓女权主义?五四时期的《现代妇女》杂志,曾刊登芦田教授的先辈日本早稻田大学讲师本间久雄《妇女运动的来由及其意义》一文,其中专门介绍了弗弥涅士姆的意义,他的结论是:“弗弥涅士姆的要旨:换一句话,就是发挥在人的妇女中的种种可能性。为了发挥这种可能性,要求在种种的分野,与男子的机会均等。”①其所说的作为人的妇女的可能性,即发挥妇女作为人的“天赋才能”,其所说的分野,指的是选举权、职业权、教育权、经济独立权等等之分。所以与男子权利平等正是feminism的要旨,不管翻译为女权主义或妇女主义,其实质完全一致。那么,为什么今天“女权主义”发生了“危机”?大约在上世纪末,国际上出现了一股认为女权主义一词反映不出feminism的丰富内涵而主张代之以“女性主义”的思潮。然而所谓“女性主义”,却歧义百出,派别众多,如有西方女性主义、第三世界女性主义、自由主义女性主义、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社会主义女性主义、激进女性主义、精神分析女性主义、后现代主义女性主义、文化女性主义、存在主义女性主义等等②,名目众多,不一而足。而将过去的“女权主义”,改称为传统女性主义,或经典女权主义。我对这些眼花缭乱的女性主义,择其对《晚清女权史》有关的,发表一些个人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