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显,1951年生,河南省南阳市人。哲学博士。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浙江大学文科资深教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教授委员会主席、名誉院长。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召集人、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理事长兼联席主任、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法学学部召集人、国家社科基金法学评审组组长、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法学学科召集人、全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宣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咨询委员会委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 历任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吉林大学副校长、党委书记,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