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国兴,男,山西省方山县人,汉族,中共党员,博士,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经济法专业博士生导师。中国能源法研究会副会长兼学术委员会主任。九十年代起从事《煤炭法》《节约能源法》《石油法》《能源法》等法律立法研究与制度设计,先后主持并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一项:《中国能源法律制度研究》(2013);国家立法研究课题六项:《我国煤炭法立法基础理论研究报告》(1993)、《中国石油法立法研究报告》(1995)、《中国农村能源建设立法研究报告》(1993)、《中国能源法律制度结构研究报告》(2007)、《中国能源战略规划制度研究报告》(2008)、《中国能源资源产权制度研究报告》(2008);省级立法课题二项:《河南省矿业法律制度研究报告》(1999)、《上海市能源管理条例》(2011)。主笔《能源法》(1996)、《自然资源法》(1999),能源法与自然资源法领域代表性学术论文六十余篇。获得部委级及省部级优秀成果奖五项。主持并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我国能源发展转型战略与法律制度研究》与重大项目《中国能源革命与法律制度创新研究》。鉴于在国家能源立法工作中的突出贡献,国家能源办公室授予“国家能源法专家”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