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对本书的主要概念和基础理论进行清晰的界定和阐述。在本章中,我们对行政区、跨行政区流域水污染、府际博弈的概念、特征及表现形式进行了详细的界定和描述,对为何要以行政区为分析单位对本问题进行研究进行了交代;随后我们介绍了博弈论的基本要素和分类,以及制度对博弈的意义;最后结合环境经济学和公共产品理论对流域的性质及流域水污染的外部性进行了阐述。是跨行政区流域水污染府际博弈的机理分析。本章从府际博弈的基本假设、流域水污染治理的成本函数及公共品自愿供给的纳什均衡出发,着重阐述了跨行政区流域水污染治理的制度环境,分析了流域管理体制缺陷、环境执法效率不高、跨行政区水污染纠纷处理方式的单一、博弈参与人的信息不对称和政府绩效评估导向偏差对跨行政区流域水污染治理制度适应性的影响,从博弈参与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治理主体的利益冲突,以及跨行政区流域水污染治理的制度环境等方面解释了现有制度框架下流域水污染治理低效率的原因。跨行政区流域水污染府际博弈模型。本章从基本假定出发,构建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静态贝叶斯博弈模型、信号传递模型,以及地方政府之间的流域水污染治理博弈模型和府际博弈中的多方合作模型,给出了合作博弈中联盟效益分配的Shapley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