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司法是以“伦理人”为治理对象的,以维护传统伦理秩序为核心内容的“身心治理”活动。在传统司法中真正起制约作用的既非我们所熟知的基本规则,亦非那些陋规或潜规则,而是潜藏在它们背后的深层规则。本书以传统中国的个人、社会与国家的基本状况及其互动关系的研究作为出发点,通过对传统司法的实践及其规则体系的深入考察,结合传统法秩序和传统法文化的分析,进而提炼出传统司法的深层规则。希望通过对传统司法本质的反思与还原,消解以现代意义的司法理论解读传统司法问题时所造成的种种曲解,实现中外司法理论之间的对话,并希冀有助于当代司法理论研究的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