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国涛,男,法学博士,现任山东建筑大学法学院三级教授、学术委员会主任;山东建筑大学工程法学研究中心主任、工程建设与生态法治理论及实务研究基地主任。曾任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现任中国自然资源学会资源法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环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专业委员会委员、环境法学教学研究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常务理事;山东省工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山东省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山东自然辩证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济南市工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等。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专利代理人;济南仲裁委仲裁员等。涉足研究领域主要是环境资源能源法学、工程法学、工程哲学与伦理、社科研究及创新创业方法、自然与文化资源利用及遗产保护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等。曾分别被评为第二届“山东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首届“泉城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山东省先进专利工作者”;获中华全国代理人协会《荣誉证书》。多次担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通讯评审专家、成果鉴定专家,司法部等省部级项目评审专家等。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其他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0多项;出版个人专著和主编著作14部,发表论文80余篇;独立或作为第*获奖人获山东省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3项、山东省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等。马凤玲,女,山东建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硕士、工程硕士、博士研究生;兼任济南市工程法学研究会秘书长、济南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等;研究领域主要是民商法学、工程法学。参与和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山东省社科基金等省部级项目6项;出版个人专著和主编著作18部,发表论文30余篇。与本研究有关的著作《工程建设法:法律制度与实务技能》被誉为*权*的中国法律实务著作之一,荣获2015年度山东省政法委、山东省司法厅法学优秀成果二等奖。隋卫东,男,山东建筑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硕士、工程硕士、硕士生导师;兼任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济南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员,济南市委法律顾问专家库成员,济南市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法学法律专家智库成员,山东省法学会理事、学术委员,济南市法学会常务理事、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济南市法学会工程法研究会会长,济南市房地产法研究会副会长,济南仲裁委仲裁员,山东众成清泰律师所律师等。研究领域主要是民商法、建筑房地产法等。省级特色专业负责人。参与和主持科研项目20项;出版相关著作10部,发表论文16篇;获得各级各类奖项15项。荣获首届“泉城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