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共分为6章,包括总则、投资促进、投资保护、投资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42条。主要内容是: (一)对外商投资进行了界定。即外国的自然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在中国境内进行的投资活动,包括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取得中国境内企业的股份、股权、财产份额或者其他类似权益,投资新建项目,以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的投资四类具体情形。 (二)规定了外商投资促进措施。在总则中规定国家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鼓励外国投资者依法在中国境内投资;国家实行高水平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建立和完善外商投资促进机制,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规定了对外商投资的保护。在总则中规定国家依法保护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的投资、收益和其他合法权益。 (四)规定了外商投资的管理制度。规定国家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国家对负面清单之外的外商投资,给予国民待遇。负面清单规定禁止投资的领域,外国投资者不得投资;负面清单规定限制投资的领域,外国投资者进行投资应当符合负面清单规定的条件。同时,还对外商投资管理作出了一些指引性、衔接性规定。